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 > 工作信息
索引号: /2022-00140 发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机构: 零陵区医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2020年行政处罚案情介绍
2022-03-11 17:20 来源: 零陵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医保局 【字体:   打印

2020年行政处罚案情介绍

    一、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案

   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室与市局基金监管科联合监管调查核实,第四人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用脑功能治疗仪替代慢性小脑电刺激术、神灯(TDP)治疗仪替代磁热疗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197494.40元(该医院自查自纠中已主动上缴违规医保基金765496.55元到医保基金专户)。对该院处理如下:一、责令该院2020年12月31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二、责令该院2020年12月17日将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资金431997.85元退缴至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专户。三、对该院行政罚款863995.70元。2021年1月该院已将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资金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全部到账。

二、永州眼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资金案

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室调查核实,永州眼科医院存特检科室操作人不具有医学影像执业资质执业;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诱导病人住院、擅自减免个人起付线和自负部分;挂床住院及医用耗材购销存数据不一致等违规使用医保资金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8908.9元。对该院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于2020年9月29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责令该院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资金58908.9元退缴至医保基金支出专户。3、对该院行政罚款294544.5元2020年10月该院已将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资金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全部到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