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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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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概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零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拟制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制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拟制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州市零陵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为6个: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室、待遇保障室、医药服务管理室、医药服务管理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室、基金监管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工作。
(2)规划财务和法规室:组织拟制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待遇保障室:拟制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待遇审核,并监督检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工作。
(4)医药服务管理室: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南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
(5)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室:拟制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基金监管室:拟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和二级预算部门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部门人员69人,其中核定编制数69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退休人员9名。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以及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1007.8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1007.87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33.37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16.9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保缴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6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77.77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工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4.5万元,是指机关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费用。其中:
(1)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经费(乡镇工作经费)(财政核拨)80万元。
(2)城乡居民运转工作经费(财政核拨)58.5万元。
(3)基金监管工作经费36万元。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比上年减少3.1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减少2.43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本单位无公车指标;公务接待费减少0.7万元,主要因为相应政府政策号召,合理控制公务接待。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77.7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货物类15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7.87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医保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0辆,二级部门预算单位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