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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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医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零陵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零陵区黄古山中路63号
负责人:黄渊辉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46-6222470
电子邮箱地址:llqylbzj6222470@163.com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大厅: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室、待遇保障室、医药服务管理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室、基金监管室。下设附属单位医保事务中心,事务中心内设机构:综合部、参保登记部、费用审结部、生育保险部、异地就医部、特殊病种部、特殊人群服务部、医药采购服务部。
主要职责
零陵区医疗保障局
(一)拟制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制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拟制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制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缤拟制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依程序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零陵区医保事务中心
(一)负责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规程并具体实施。
(二)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费用结算办法。
(三)承担我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互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特殊病种等经办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区本级医药集中采购经办服务工作。
(五)协同建立医保相关部门间信息定期比对共享机制和数据动态管理机制,为医保基金监管和政策调整提供支撑。
(六)承办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