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0-00016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0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2020年部门预算表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度部门预算
编报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烈士纪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股室为5个: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规划财务股,下辖1个副科级单位、2个股级单位。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正科级)、永州市零陵区烈士纪念园(副科级)、零陵区光荣院(股级)及零陵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股级)。本部门核定编制数28人,全额编制28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73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732万元。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49.3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保缴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包括离退休费、遗属补助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22.6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红色教育活动经费40万元。
(2)烈士园公祭经费5万元。
(3)迎接2020年退伍老兵返乡经费15万元。
(4)退役军人调查、管理专项经费30万元。
(5)义务兵优待、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经费350万元。
(6)思想与权益维护经费20万元。
三、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机构改革,为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故没有增减变动情况。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机构改革,为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故没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2.68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2万元,其中:货物类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服务类0元,工程类0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32万元。
5、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法律服务等项目。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网站首页
零陵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热点专题
数据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