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153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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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2025年11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在永州市零陵区泉南高速永州收费站出口处附近查获一批外包装无任何标识标签、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冷冻猪肉制品(猪蹄),数量:189袋,重量:3990KG,该批冷冻猪肉制品(猪蹄)由车牌号为京FPL836轻型厢式货车载运,承运人孙国良全程配合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无标识标签、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冷冻猪肉制品(猪蹄)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当场拍照留存相关资料。
通过对承运人员孙国良的询问调查,因发货人不明,收货人不明,承运司机不认识货主,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本局(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24号,联系人:周队、张队,电话:0746-6568315)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将依法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先行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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