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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12-29
名称: 2018年度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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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12-29 15:59 来源: 财务 发布机构: 零陵区食药监局 【字体:   打印

2018年度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1)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4)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5)负责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7)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8)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9)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10)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11)指导全区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2)依法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以及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组织、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依法检验食品、药品质量及其他业务科研工作。(13)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14)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2、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12名,离退休人员4名。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 7 个,下设稽查大队、酒管办和快检中心三个二级机构,药监局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执法车一台。

(二)2018年度年初预算799.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799.4万元。预算总支出79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7.9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695.4万元,截止至11月份实际基本支出1188.7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本单位截止至20181130日“三公”经费实际开支6.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4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2018年项目预算收入共计104万元,包括:食品药品检验经费40万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经费16万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经费9万元,酒类监管经费3万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经费5万元,基层执法人员经费31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止11月项目资金已使用104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00%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一)严格预算管理模式

在收入预算编制上,严格遵循统筹内外财力、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严格按5000/人的公用经费列支,项目经费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统筹安排,编列到具体项目。

(二)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安排透明度

预算公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我单位按照要求落实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细化预算编制,建立预算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组织财务、监察、业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各部门提高专顼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

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分散权利、分清程序、分担风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充分尊重使用单位需求,做到有理有据。提请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阳光操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三公经费”截止至2018年度1130日实际支出数比上年度同期减少1.46万元,严格按要求落实“三公”经费呈逐年递减趋势。

2、本单位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一定程度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信息及时网上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非税收入未存在违纪行为,非税任务超额完成。

4、忠诚履职、强化安全监管,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稽查打假力度,强化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有力保障了全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了全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五、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最后得分90分,由于年初编制预算的不可控性,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使预算调整率很高,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影响单位评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监管需求难满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任务繁重,点多,面广,难度大,监管资金投入没有与所承担的监管责任成正比。

(二)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效率急需提升。2018年,我局正处在机构改革适应期间,监管工作范围扩大,监管工作经费却没有相应增加,执法车辆太少,且新划转人员来源较杂,专业人员少,在面对沉重的监管压力,有限的监管力量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三)资金拨付滞后。项目资金分别于年中、年底才拨付到位,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有一定的影响。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大,点多面广线长,需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改善办公条件,增加执法车辆,解决快检部门抽样检验的样品费和检验费。建议适当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的投入力度,以确保全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加强能力建设,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构建长效的监管体系。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稽查打假、执法办案、监测抽验、风险排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提升风险隐患与风险防控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全过程。将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到各个基本环节中,对每个部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合理地对财政支出进行管理,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永州市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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