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8-0002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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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八)、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九)、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十)、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指导全区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依法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以及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组织、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依法检验食品、药品质量及其他业务科研工作。
(十三)、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2、机构设置情况。
永州市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为7个:综合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品及化妆品监管股。
二、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正科级)及零陵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副科级)、零陵区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副科级)、零陵区食品药品快检中心(正股级)。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12名,全额编制112名,实有人数112名,其中:在职人员112,退休人员4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799.4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799.40万元。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95.4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77.9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4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监管乡镇食品药品安全。
(2)食品药品检验经费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
(3)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经费项目年初预算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4)酒类监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酒类监管工作。
(5)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6)基层执法人员经费(专项核拨)3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监管工作。
三、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减少了,主要是控制三公每年递减。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695.4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4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9.40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