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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338 发文日期: 2025-02-27 发布机构: 零陵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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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定规则 用亲情解矛盾
2025-02-27 08:33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司法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农历年前几天,区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来了位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叫陈某华。她忧心忡忡地向值班员讲述了“自己房屋被亲舅舅陈某某长期强行占住,十几年都未解决”的问题。区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室得知情况后,立即指派民事纠纷处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雷显非、陈太光前往徐家井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相关知情人了解案情。
    零陵区菱角塘路X号的房屋原为陈某秀(陈某华的养母)所有。2012年,陈某秀去世时,立下遗嘱该房屋由养女陈某华继承,此时陈某华年纪尚不到十岁,陈某某就直接搬进该房屋居住。近几年随着年龄的长大,陈某华开始维权,但均无结果。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都曾调解多次,都因为陈某某坚持其具有房屋所有权,且其又是珠山镇农村五保户,农村无房屋居住,而达不成一致意见。
    了解基本案情后,调解员耐心地与陈某某做思想工作,交谈中陈某某还坚持自己具有所有权,并拿出十年前曾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关资料。调解员看了有关资料后,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对陈某某作了解释,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属陈某华。但鉴于陈某某为陈某华的舅舅,建议其用亲情感化陈某华,求得理解,以取得暂时居住。经政法“五老”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讲解,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暖阳初现,开心地达成了房屋所有权归陈某华,但房屋仍由陈某某居住的协议。事后,当事人双方都非常感动地说:“能遇到你们这样好‘五老’调解员,真是我们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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