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 > 工作信息
分享到:
索引号: /2024-00313 发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机构: 零陵区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零陵区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旁听庭审机制
2024-09-20 08:45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司法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7月12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石山脚街道办事处光明村八组诉被告零陵区石山脚街道办事处、零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永州市零陵区石山脚街道办事处主任周建军主动出庭应诉,此次庭审,是今年来零陵区首例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同时零陵区司法局向区政府领导请示,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及光明村部分村民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及部分群众参加庭审旁听观摩。

    庭审过程中,诉讼各方当事人就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周建军仔细倾听原告的诉求,代表街道办事处发表了处理争议的做法,积极配合法院调处辖区内的纠纷。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表明了行政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决态度,对当事人诉求的高度重视,做到出庭也出声,切实加强了与当事人的沟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对全区行政机关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和监督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组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庭审旁听观摩,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也是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庭审机制的有力落实,对助力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整体跃升、牵引营商环境优化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版权所有: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46-6332117(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