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029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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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零陵区司法局机构职能(2024年)
负责人:宋建春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46-6331822
电子邮箱地址llsfjbgs@163.com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一、基本情况
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信访室)、法治调研与督察室、社区矫正管理室(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室(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装备财务保障室、政工室(警务部)。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全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指导仲裁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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