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725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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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人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现将零陵区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办理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参保地为零陵区的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高校毕业生:参保地为零陵区且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二)办理补贴所提供的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三、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代发放工资或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第三方单位,以及毕业时间(毕业证发放时间)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办理补贴所提供的资料
1.《零陵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人员花名册、申请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
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税务缴费凭证及缴费明细;
5.申请人工资发放明细;
6.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单位账户;
7.高校毕业证书(属高校毕业生);
四、申报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乡镇)审核,最终由零陵区就业服务中心在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复审、公示。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持所需资料交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2号窗口。
咨询电话:0746-6331926(零陵区政务中心二楼B22号窗口)
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