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921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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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零陵区农业行政处罚公示12月
零陵区农业行政处罚公示(12月) |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主体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执法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果 | 救济途径 |
1 | 永零农(渔政)罚〔2024〕06号 | 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邓锡亮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 | 4329********8335 | 当事人2024年12月3日凌晨4时50分在富家桥镇某水域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使用非禁用渔网,非法捕捞渔获物5.4千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渔业)》“序号2;”之规定。 | 1.没收涉案渔网一张; 2.没收渔获物5.4千克; 3.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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