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790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根据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2022-2023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零农领发〔2022〕1 号)及《零陵区2023年发展粮食生产十条措施》(零农领发〔2023〕2 号)规定,对开展早稻集中育秧的水稻种植大户及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进行补助,对集中连片育秧1亩以上的早稻机抛秧(每亩可抛大田50亩)、机插秧(每亩可插大田80亩)和2亩以上的早稻手抛秧(每亩可抛大田20亩),按可抛插大田面积补贴30元/亩;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按可插大田面积补贴60元/亩(其中30元给育秧主体,30元给购秧户),其中区级双季稻示范区种植户不享受集中育秧补贴。2023年4月初,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成核查组对早稻集中育秧面积进行了实地测量核实,拟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6 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46-6322439,地址:零陵区南津南路249号。
附件:1、2023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发放表
2、2023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发放表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