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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4-00763 发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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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关于湖南农业大学在永州市零陵区开展渔业资源监测评估科研特许捕捞的公告
2024-04-07 09:28 来源: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10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渔业资源及禁捕水域禁捕效果监测评估,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湖南农业大学在湘江永州零陵江段组织开展科研特许捕捞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时间∶2024年4月7日——11月30日

水域∶湘江永州零陵江段

带队专家∶向建国教授、李鸿教授

随行科研人员: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中心湘江资水站湖南农业大学科研人员4人。

监督人员: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零陵区大队四中队执法人员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1艘(渔政船);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部,共8部(每组4部)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5个。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每艘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科研特许捕捞活动,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禁捕办和科研人员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湘(2024)特001-湖南农业大学

附件2:关于印发《2023年度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10号)

                      

                     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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