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742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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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2023年零陵区拟奖励水稻种植大户情况公示
根据永州市零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2022-2023年)的实施意见》(零农领发[2022]1号)精神,对不同规模的水稻种植大户按等次进行奖励。
一、奖励条件:
水稻单产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水稻复种指数不低于170%,没有水稻直播,晚稻在9月20日前安全齐穗。
二、奖励标准:
1. 水稻播种面积在60亩一100亩(不含100亩):每户奖励6000元。
2. 水稻播种面积在100亩-200亩(不含200亩):每户奖励10000元。
3. 水稻播种面积200亩(含200亩)以上的:往后水稻播种面积每增加100亩相应增加奖励10000元,最高奖励15万元。
通过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邀请无人机飞测核实,现将拟奖励的水稻种植大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公示日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46-6322439,地址:零陵区南津南路249号。
附件:
零陵区农农村局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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