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645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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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8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我区实际,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现将我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为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按照“自主申报、市级认定、省级备案”的程序,遵循“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原则,采取培训机构自主申报,资料审核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遴选认定培训机构。
二、项目实施单位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三、培训任务
零陵区2023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任务共计210人。其中:其中:经营管理型人才140人、农村创新创业者70人。
四、遴选条件
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方案。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能提供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备满足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以及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四)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并具有实行信息化管理的条件。有做好精品课件、录像、编辑整理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五)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学时不达标或验收不合格的、有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六)能为培训学员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机构优先。
五、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申报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培训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从事农民培训经历证明材料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和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等。
申报资料纸质版送至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室(地址:零陵区南津南路249号)
联系人:邓国英 13100225351 周 槟13907462918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