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533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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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一、制文目的
为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推进全面乡村振兴,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安全,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程序,打通补贴办理堵点,减轻农户购机压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机具使用率和普及率,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制定此文件。
二、制文依据
依据《湖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方案》
三、主要内容和解释
1、补贴对象。为零陵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试点机具种类。选择履带拖拉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棉花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畜禽养殖机械、淡水养殖饲喂机械、自走式旋耕机、石灰撒施机、自走式打(压)捆机等13个品目机具,在此基础上,另增加谷物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20-30t)共14个机具品目为试点机具。试点机具必须是“三合一”机具,只能通过手机App端申请,试点机具(畜禽养殖、淡水养殖饲喂机械除外)必须安装北斗终端。
3、补贴方式和标准。在购机者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以农机作业量为前提,采取分年度的方式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完成规定作业量的农机具,严格按照省厅的要求执行。
4、补贴资金兑付操作流程。严格落实补贴申请限时办理要求,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
四、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依据部门规范性文件具体要求起草,征求了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主要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所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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