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0-0008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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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龙翠云 唐杰 张小安)5月21日上午,零陵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关股站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服务中心,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监管站长,城区农贸市场负责人以及部分规模种植业基地、畜牧水产养殖基地负责人参会。大会宣读了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四部门联合制定的《零陵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零陵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大会宣布在2020年6月1日起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
零陵区实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是在五个品类: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四类主体: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庄中全面试行。打通了从田间到餐桌的治理链条、提升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零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试行工作,一是约束试行的监督管理部门,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试行工作列入对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及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绩效考核。二是约束试行主体,落实“四挂钩”机制,即全区凡是不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庄不予受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不纳入全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评选范围;限制参与省级以上展示展销和奖项评定活动;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推荐授予相关荣誉和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取消资格。
零陵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一端连着生产者,一端连着消费者,来源可溯、信息可查,一张小小的合格证,将成为撬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创新的关键力量,吹响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号角。零陵区农产品带证销售的新时代伴随着本次大会的召开打开了新局面,全区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刷新版合格证20万张,分发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超市等近90个主体中试行。会后,《关于零陵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将粘贴于农贸市场、广场、村委会等各个人员聚集的地方,广而告之,让全区人民参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试行,各司其责、真正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强化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为零陵区食用农产品提供一个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