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8-0005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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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
7月26日,邮亭圩镇的农资店店主唐武在零陵区农业委领到了自己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零陵区颁发的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根据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管理,许可证由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求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培训机构合格证,同时具备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设施设备,有通风、消防设施的经营和仓储场所,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零陵区农药经营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委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让办事人员多跑步、农药经营户少跑路,确保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户尽快取得许可证书。”零陵区农业委相关领导介绍道。“区农业委严把申报审核,牢牢把握《农药经营许可》条款规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审查合格后及时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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