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564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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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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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拟制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拟制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基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发展规划和计划财务室、党风廉政室、区委农办秘书室、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室、种植业管理室(农药监管室)、种业管理室、科技教育室、法规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田建设与农垦室、市场与信息化室、植保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室、乡村产业发展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室。归口管理4个下属单位: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农机事务中心、区农村经营服务站、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零陵区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单户表预算,纳入2023年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编制范围的是零陵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20人,全额编制120人,实有人数117人,其中:在岗人员117人,停薪留职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25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18333.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33.28万元(其中:本级正常预算1413.28万元,本级专项0万元,非税经费0万元,年初安排(上级补助)0万元,预估(上级补助)16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309.87万元,主要是因为预估上级补助项目收入增加。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333.2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19万元,农林水支出1798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309.8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预估上级补助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33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33.28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99.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310.95万元、公用经费88.3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934万元,是指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1)农博会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企业参加农业博览会。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
(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4)高标准农田8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5)“六大强农行动”实施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六大强农行动能更好提升我区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6)产业集群创建专项经费实施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湘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7)产业强镇创建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申报成功能争取上级补贴资金能够有力支持主体产业发展。
(8)贷款贴息项目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贷款贴息有效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压力。
(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有效保护耕地地力。
(10)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资金656万元,主要用于推动粮油持续稳产增产。
(11)化肥农药减量专项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药减量1%以上。
(12)粮食生产补助资金750万元,主要用于有效地稳定全区粮食生产播种面积,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1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核标志1万元,主要用于通过配发统一制式服装树立农业农村执法权威。
(14)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创建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机制、完善上级目标任务、完善创建资金投入等方面促进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15)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新增现代农业产业园8个。
(16)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364万元,主要用于形成零陵区农作物秸秆沃土模式,在区域范围内开展秸秆秆标准化还田、建立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形成秸秆科学还田模式,项目完成后实现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5.58%,达92.76%。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88.33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比上年减少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上收,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0辆,二级部门预算单位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33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28万元,项目支出169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本级正常预算:是指由本级财力安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年初批复至各预算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
(四)本级专项资金:是指由本级财力安排,年初预算切块预留在区本级的民生配套、事业发展、城市维护、财源建设等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五)年初安排(上级补助):根据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设定的预算资金来源分类,是指按财政体制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规定,由上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资金。
(六)预估(上级补助):根据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设定的预算资金来源分类,编制预算时预估上级将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