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0-00114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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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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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一、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 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 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 政府采购情况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
2、 “三公”经费
七、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为: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拟制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拟制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基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内设股室为22个:办公室、综合调研室、科教法规股、发展计划和财务审计室、新农村建设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县域经济发展股、政工股、区农民科技教育办公室、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区粮油作物工作站、区种子管理站、区经济作物工作站、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区植保植检站、珠山边检站、区农技推广中心、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3家局属下级单位:零陵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零陵区农机事务中心、零陵区农村经营服务站。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零陵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截止2019年10月实有在职人员 127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4名,事业人员83名;离退休人员 121名;遗抚人员22名;车辆编制1台。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10653.8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 2093.87万元,其他收入8560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3352.43万元,2020年较上年增加7301.44万元,增幅为217.79%,主要是因为2019年局机构改革,人员划入人员增多、工资调整等使得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机构改革职能划入,使得项目增多项目经费收入增多。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总支出10653.87元,2019年预算支出3352.43万元,2020年较去年增加7301.44,增幅为217.79%,主要是因为2019年局机构改革,人员划入人员增多、工资调整等使得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机构改革职能划入,使得项目增多项目经费支出增多。其中: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026.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848.83万元增加178.04万元,增幅9.63%,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划入人员增多、工资调整等使得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23.3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7.7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遗属补助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0万元,其中小车经费2.43万元,公用经费103.12万元,非税征收经费0.25万元。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62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03.6万元增加7123.4万元,增幅473.76%。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划入,使得项目增多项目经费支出增多多,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增加。其中:
(1)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综合执法经费20万元
(2)农博会经费7万元
(3)原农开办土地治理和产业化工作经费40万元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560万元。
三、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4.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43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减少3.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57万元,主要为预算系统规定,其实公车运行费减少不大,公务接待费减少3万元,主要是受中央八项规定影响,招待人次有所减少。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零陵区农业农村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05.8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129.5万元减少23.7万元,减幅18.3%,主要是按区财政局统一压减经费支出,2020年预算在上年基础上进行压缩递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8185万元,其中:货物类125万元、服务类60万元、工程类8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18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27.7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0653.87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93.87万元,其他资金:8560万元。整体绩效目标有:1、完成粮食生产绿色高效稳量提质工作任务和菜篮子工程等项目;2、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改善我区农业执法手段、完善执法制度、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3、振兴乡村建设,完成改厕任务1.5万口。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