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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19-00019 发文日期: 2019-11-18 发布机构: 零陵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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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2019-11-18 11:35 来源: 零陵区委编办 发布机构: 零陵区委编办 【字体:   打印

零办〔2019〕27号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职责和机构编制

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永州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8号),经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1.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救灾职责以及区减灾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

3.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区卫生健康局。

4.将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区医疗保障局。

5.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设立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区划地名股(区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社区办)改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3.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工委合署办公)改为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4.不再保留优抚安置股(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救济股(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特困人员供养股。

5.设立社会组织管理股,与社会组织党工委合署办公,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调整后,区民政局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区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工委、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2名不变,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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