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办公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50号(原零陵区检察院2号楼)
负责人:张小丽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46-6338099
电子邮箱地址:yz.llwhj@163.com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内设机构
办公室、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室、公共服务和产业项目室、群众体育室、资源开放与全域旅游推进室、市场管理室(行政审批股)、文物管理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实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推进领域内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融合发展。
(三)拟制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五)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八)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九)指导推动规范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拟制全区文物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旅行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拟制全区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制全区开拓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法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培养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协调全区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和区级体育竞赛;研究全区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