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347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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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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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局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密结合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以来共召开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相关内容。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指示精神、通知及文件纳入每月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同时列为各类培训特别是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
3.强化对林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学习。定期特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组织全体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按要求组织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4.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工作。根据局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充分发挥执法机关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研究制定了《零陵区林业局2023普法工作计划》《零陵区林业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各类宣传活动,结合植树节、爱鸟周、环境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宪法日、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和森林防火等重要时段,采取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送短信、发放传单、出动车辆巡回宣传、到东山景区中心广场、工人文化宫中心广场开展以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将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普法宣传折页,保护野生动植物小视频,提升群众保护绿色家园意识,通过舆论引领,带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落实文明执法,健全规范执法程序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裁量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2.积极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制定《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不予行政处罚行为清单和市场主体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林业行政处罚清单》规范性文件。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综合考量违法相对人的违法情节酌情从轻、减轻处罚,其中不予行政处罚1起,教育为主补种树木或恢复植被不予罚金处罚4起。
3.不断加强执法管理监督。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5月份组织学习《湖南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的内容,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由局资源林政法制股牵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从工作机制、责任标准、核查标准和工作依据四个方面对案件办理进行系统明确规范,并将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执法大队,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整改。2023年11月份,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理完成行政处罚案卷39件进行了自查,并提交行政处罚案卷(5卷)至省林业局参加案卷评审。
4.延伸执法触角。深化推进林长制改革,实现“林长制”为“林长治”,创新建立“林长+执法队长”工作机制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乡镇森林资源分布为基础,将2名以上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纳入乡镇网格化管护体系,网格化建立基层林长执法工作,将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职能延伸到林长基层治理最小单位,切实增强林长制基层执行力。
(三)分类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法治林业建设
一方面强化信访投诉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例,我局通过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明确信访办理专人负责制,及时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另一方面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调解案件。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深入研究论证现有行政权力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未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停止审批,调整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修改。
2.规范政务服务。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林木采伐许可、植物检疫核发等重点领域及高频事项已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
3.积极推进股室协同办理。切实强化林地利用、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相关职能职责协调沟通,有效推进对林地占用、林木采伐等的许可及相关行政处罚的工作。
4.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布全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积极在林业行业内推行“信用承诺”机制,根据行业特征,我局建立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等信用承诺模板。
(五)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确保正确履行部门职能
实行了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事项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林业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职能职责,实行卷宗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案件集体会审以及律师征询等机制,全年法制审查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继续聘请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配合处理违法案件、参与法治宣传,对行政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林业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和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1.强化国家森林督查工作。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共计下发我区疑似图斑414个,面积342公顷,经实地核实调查,属于破坏森林资源问题20个,面积6.5256公顷。按省、市、区森林督查工作节点,已全面完成2023年1-4季度森林督查案件的查处及销号工作。
2.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2023年区林业局会同永州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狩猎、违规饲养野生动物、违法加工经营销售食用野生动植物产品等行为。本年度区林业局共查办涉及野生动植物的林业行政案件12起,均没收捕猎工具,处罚款25600元,共放生野生动物9只。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知识学习尚显不足。林业局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涉林综合知识和林业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于涉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局限于各自业务咨询范围,未能真正做到全面深入学习,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待提升。涉林案件频发是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素质有待加强,而日常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不够,使得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效果不明显。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具有行政执法的共性,但也具有深入人迹罕至的深山开展外业调查、勘验等不同于其他行政执法的特性,需求的执法装备要求高,另一方面零陵区森林资源丰富,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够,难以满足林业执法需求。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全年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等七个方面做出安排部署,并将考核指标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股室和直属单位,扎实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林业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区林业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为更好地推动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实施后评估作为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开竞争审查、“三统一”制度。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落实随机抽查检查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抓好职权调整事项的落实,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
(三)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执法培训,依法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力求破解行政执法工作难题。
(四)提高依法治林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普法教育和培训。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