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344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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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林业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一、2023年度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635件次。其中,行政许可 (含行政许可初审)528件次,行政处罚88件次,行政强制件19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528件次,受理528件次,准许许可528件次。
行政处罚结案63件,罚没金额92.4135万元。首违不罚7件,轻罚6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11%和10%。经过听证程序1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9件次。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一是开展普法讲座。局党组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局长2次亲自主持,所有干部职工参加。二是开展各类培训班。按照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学习培训,组织法制人员、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林业局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三是组织旁听庭审。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信访专干现场旁听庭审(林权纠纷案)2次;四是组织林业系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五是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参与林业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禁毒知识竞赛等答题活动3次。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在零陵区政府-区林业局官网上专门设立了“行政执法”栏目,2023年以来,公布行政处罚案件63起信息,集中定期公布行政许可台账528条信息;结合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对林业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结果进行了“双公示”;建立了行政执法年报制度,将林业行政案件全部录入全国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并对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林业局设立资源林政法制股,配备3名法制审核人员,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人,负责局法制审核工作,对于重大执法案件需集体会审的,由法制股提交案审会讨论决定。2023年度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会议8次。2023年共有14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14件,不予通过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国家森林督查工作。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共计下发我区疑似图斑414个,面积342公顷,经实地核实调查,属于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图斑20个,面积6.5256公顷。目前,按省、市、区森林督查工作节点,已全面完成2023年1-4季度森林督查案件的查处及销号工作。二是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2023年区林业局会同永州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狩猎、违规饲养野生动物、违法加工经营销售食用野生动植物产品等行为。本年度区林业局共查办涉及野生动植物的林业行政案件12起,均没收捕猎工具,处罚款25600元。三是积极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制定《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不予行政处罚行为清单和市场主体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林业行政处罚清单》规范性文件。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综合考量违法相对人的违法情节酌情从轻、减轻处罚,其中不予行政处罚1起,教育为主补种树木或恢复植被不予罚金处罚6起。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编制《零陵区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加强对涉林市场主体的全面、系统监管。2023年全年我局根据权力清单组织开展涉林企业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抽取21家林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五)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情况。
一是强化体系构建,优化基础保障。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体系,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配置了专职执法监督人员,设置专用信箱接收执法举报线索,创新执法监督,向社会公开,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落实。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推进监督落地。运用案卷集中评查、行政复议、信访舆情等,建立信息收集和整改落实机制。2023年5月份组织学习《湖南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的内容,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由局资源林政法制股牵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从工作机制、责任标准、核查标准和工作依据四个方面对案件办理进行系统明确规范,并将案卷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执法大队,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整改。2023年11月份,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理完成行政处罚案卷39件进行了自查,并提交行政处罚案卷(5卷)至省林业局参加案卷评审,目前还在评议中。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知识储备和执法要求不匹配。林业行政执法涉及林地、林木、植物、种苗、野生动物、湿地等多个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较多。执法人员想要在经营行为中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不仅要求熟读法律条例,还要有深刻的理解认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一方面执法人员年龄普遍老化,难以胜任当前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音像记录、电脑操作记录等基础工作需要。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无相应专业的学历背景,业务知识体系单一,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严重制约和影响执法办案效果。
(二)执法人员保障与监管需求不匹配。林业行政执法具有行政执法的共性,但也具有深入人迹罕至的深山开展外业调查、勘验等不同于其他行政执法的特性,需求的执法装备要求高,执法经费、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执法装备缺口较大,难以满足林业执法需求。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素养和本领,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务求实效,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3.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
2.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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