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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3-00220 发文日期: 2023-04-23 发布机构: 零陵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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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不予行政处罚行为清单和市场主体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林业行政处罚清单
2023-04-23 16:25 来源: 零陵区林业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林业局 【字体:   打印

件一:

市零陵区林业局不予行政处罚行为清单

法行为

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律依据

实施主体

1

拒绝、阻碍监 督检查的行为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      

2.情节轻微,没有危害后果或 后果轻微;          

      3.经教育及时改正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 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可以处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一百一 十四条

区林业局

2

林木种子包装、标签违规 行为

1.经营的林木种子数量200公斤 以下;               

2.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 ,及时改正的;         

3.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项、第()项、 ()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 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 主管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销售的 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 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涂改标签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七十八

区林业局

3

未按规定立、保存林木 子生产经营 档案的行为

1.及时改正了不符合规定、内 容不完整的林木种子生产、经 营档案;                   2.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项:违反本法第三 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 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 案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七十五

区林业局


4

刻划、涂污风 景名胜区景物、设施或者 在风景名胜区 内乱扔垃圾的

行为

1.初次在景物和设施上刻划、 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 垃圾;

2.破坏程度轻微;          

3.主动及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 有效补救措施;        

4.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

1.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 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 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 、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 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一百零

区林业局

5

未经批准进入 自然保护区的 行为

1.初次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 区实验区,经劝阻后及时撤

2.对自然保护区未造成影响; 3.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项:违 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 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款:()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 管理机构管理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九十六

区林业局

6

不遵守森林公 园规章制度或 不服从森林公 园管理的行为

1.初次实施违法行为;

2.及时改正

3.危害后果轻微

1、《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符合条件的森 公园管理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一百一 一条

区林业局


7

执行森林公 园规划和履 管理职责致使 森林风景资源 质量等级下 行为

1.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下降 ,经整改能迅速恢复的;      2.初次实施违法行为;       3.及时整改到位

1. 《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十七条:森林公园管理组织不执行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不履行森林公园管理职责致使森林风景资源 量等下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一百一 十二条

区林业局

8

危及候鸟生存 、繁衍活动的

1.情节轻微,暂时对候鸟没有 成危害;                2.初次实施违法行为;       3.及时改正

1.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条第三款规定,在候鸟主要栖息地进行危及候鸟生存、繁衍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 《中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三十五

区林业局

9

违法开展林木 转基因工程活 动的行

1.主动及时停止林木转基因工 活动;

2.没有违法所得;           3.属于非经营活动,并整改到 ;

4.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

1. 《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 办法规定,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 管部门应当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违法 1倍以上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属于非 经营活动的,可以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的,可以1万元以下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八条、分则第九十一

区林业局


附件二

市场主体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林业行政处罚清单

违法行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条件

自由裁量处罚幅度

律 依 据

施主体

1

伪造、

、买卖

、转让森

林植物

单证、

印章、标

志、封识

行为

1.认错态度好

2.能主动改正且未造成严

重后果

罚款按省局自由裁

权标准最低标准执行

,他处罚按法律法

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 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 司法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涂改、买卖、转 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十条第一款第()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森检机构 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50元至2000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令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 、封识的;

第三十条第二款:有前款第()()()( )项所列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森检机构可以没收非法 所 得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           

4.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九条、分则第 一百一十七

区林业局


2

按规定

运、隔

试种或

者生产应

检疫的

森林植

其产品

行为

1.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

;

2.主动改正,消除或减

为后果

罚款按省局自由裁

权标准最低标准执行

,他处罚按法律法

规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 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 、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十八条第二款:有前款第()()()()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 收非所得。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 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 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 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森检机构应当责令纠正, 可以50元至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责令赔偿;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依照规定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

第三十条第二款:有前款第()()()()项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森检机构可以没收非法 得。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森检机构有权 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 任人承担。                                       

3.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植物检疫法规 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除依照植物检疫法规处罚外,并 50元至2000元的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5.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九条、分则第 六十三条

区林业局


3

反规定 入松科 植物及 其木质产 的行为

1.情节较轻,未造成重大

危害后果;

2.主动改正,消除或减轻

行为后果,或者配合行政

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

表现

罚款按省局自由裁

权标准最低标准执行

,其他处罚按法律法

规定

1.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松科类植物及其木质 产品调入以松林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造成外来 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由防治检疫机构予以封存、没收、销 或者责令改变用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九条、分则第 六十八条

区林业局

4

损毁国

林场林

设施、

备的行

1.损毁林木及设施、设备

轻微;

2.态度较好的

以警告

1. 《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     :违反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罚:()损毁林木及设施、设备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委托的国有林场予以警告,可并处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3. 《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第九条、分则第 一百二十八条

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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