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8-0002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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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零陵区全面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大力推进森林禁伐减伐工作,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现了森林蓄积量与森林覆盖率双增长的目标。重要生态区域和重点生态部位的林相明显改观,林分质量显著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重现"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的美好画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林业局、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零陵区森林禁伐减伐实施方案》。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森林禁伐减伐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区林业局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禁伐范围重要地段设立永久宣传牌24块;在主要路段、乡镇、村组书写宣传标语150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万份,出动宣传车15台次。同时,还利用村村响、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禁伐减伐的重要性,使禁伐减伐工作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夯实保障措施。对禁伐区内符合公益林区划条件的山林纳入市、区级公益林范围予以补偿。在禁伐减伐期内,区财政通过新增财政预算、整合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等途径筹集森林禁伐减伐补偿资金,为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建立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
四是严格执行落实。严把采伐审批关,确保禁伐减伐落实到位。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查处到位。区林业局对森林禁伐减伐工作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对森林禁伐减伐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准确掌握实施动态,及时解决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禁伐范围内的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占林地、森林火灾等涉林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到位。
据统计,零陵区2018年森林蓄积量可达262万立方米,比2015年增加 3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可达55.79%,比2015年增长0.02%;2016-2018年三年期间减伐林木蓄积2.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