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0341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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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科经委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要求,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湖南中设新材料有限公司烧结机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我区对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参照省级层面问题销号程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零陵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46-76222840,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9号。
2025年3月14日
零陵区关于2024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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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来源 | 问题描述 | 整改目标 | 整改完成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2024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 湖南中设新材料有限公司烧结机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 湖南中设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升烟气收集处理能力。 | (一)我区收悉省环保督察反馈“湖南中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后,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区科工局相关人员前往湖南中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经核查,企业未生产。同时,督促该公司针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为检验整改效果,该公司于2024年8月底生产3天,采样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综上所述,未对湖南中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立案查处。 (二)一是优化工艺,对脱硫循环用水加装全自动化给药装置;二是在窑头位置安装布袋除尘装置,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三是对风机至脱硫塔处风道进行了修复,将窑尾风机拆除进行返厂维修,窑尾挡板进行了修复。2024年8月3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车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对比2023年11月20日检测结果有改善,通过提升烟气收集处理能力,减少了废气无组织排放。 |
零陵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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