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0-00478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报说明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区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协助上级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实施重点区城、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二)监督检查并组织协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和标准,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单位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三)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本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后实施。
(四)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按国家、省、市的规定审核、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物标准,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辆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
(六)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调度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搞好污染防治,负责组织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征收排污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七)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及时掌握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提出改善的措施和意见。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参与环境保护;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全区辐射、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及环境信访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查处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一)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10个,下辖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车辆编制1辆。
(二)2020年实有在岗人员104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5名,事业人员79名。离退休人员10名。遗抚人员5名。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局机关(正科级)、监察大队(副科级)及监测站(正股级)。本部门核定编制数69名,全额编制69名,实有人数104名,其中:在职人员104(不包含临时聘用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1、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1048.4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 1048.46万元。
2、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74.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16.4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7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遗补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环境监督管理经费(日常监测执法、 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6.5世界环境日宣教工作等)64万元。
(2)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专项经费5万元。
(3)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5万元。
三、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持平。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14.24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7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48.46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7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