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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888/2014-00771 分类:  
发文机关: 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4-05-15
名称: 零陵国土重拳打击非法买卖集体土地
文号 :    
零陵国土重拳打击非法买卖集体土地
2014-05-15 11:38 来源: 零陵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局 【字体:   打印

  近日,零陵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2013)零刑初字第218某某等三被告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分别处罚金3万元。这是零陵区国土、法院、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办案,重拳打击国土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一个缩影 

  某某等三人零陵区七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彭家组村民20119月,彭某某等三人将本组亭子山10.71土地60万元人民币非法转卖给周某、罗某,并按每3400元的标准分给到组内每户居民,在当地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非法转让、买卖集体土地此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致使集体利益遭受侵害。接群众举报后,我局执法监察大队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鉴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我局携手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将案件移送至法院,依法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 

  据统计,近年来,零陵区国土资源局创新执法监察机制,部门联合办案共查处制止国土资源重大案件 5件,刑事拘留 9 ,拆除违法建筑4000平方,追究刑事责任判刑4人,增强了执法威慑力,有效遏制了新增违法用地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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