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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2888/2013-0077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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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零陵区依法刑事拘留两名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份,零陵区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七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彭家组擅自非法买卖本组集体土地给周某和罗某。该局获知后立即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和实地勘测,查实该块土地位于322国道旁,地名叫亭子山,地类是林地,权属为七里店办事处灵峰村彭家组集体所有土地。
通过调查取证和掌握了彭华军、彭镇的违法事实后,零陵区国土资源局将此案及时移送区公安局侦察。现零陵区公安局已对彭华军、彭镇进行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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