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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888/2012-00782 分类:  
发文机关: 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2-05-05
名称: 零陵区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打击土地犯罪
文号 :    
零陵区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打击土地犯罪
2012-05-05 00:00 来源: 零陵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局 【字体:   打印

零陵区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打击土地犯罪

 

我局执法队员在接履桥村王家组调查取证

我局执法队员到实地调查违法用地情况

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零陵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组织队伍对位于七里店办事处麻元社区的一处非法买卖集体土地上的561㎡在建的建筑物进行现场制止,并部分强制拆除。

李某、张某系零陵区七里店办事处麻元社区石角山组的组长和会计,两人组织本组村民于20108月将本组的一口面积为7.2亩的山塘以60万元转卖给胡某等8人,胡某等人于20121月开始非法建房,至案发时已实际占用561㎡土地建设一层。这种违法行为不但严重扰乱了全区土地市场管理秩序,而且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不满和不良效应。因涉案人员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为严厉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于 3 13 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4 13 ,区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刑事拘留。

2012年以来,零陵区国土局已会同公安部门先后查处了3起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违法犯罪案件。201111月,七里店办事处老埠头四组将本组一块面积10.31亩的土地以844600元非法转让给眭某等四人,今年19日,我局将该案件移送区公安局,调查取证后,于 2 25 ,对犯罪嫌疑人胡某等2人刑事拘留一个月。 2012 4 10 ,我局对接履桥镇接履桥村王家组以91.33万元的价格转让本组集体土地面积20.77亩给永州市恒春电力安装公司一案调查取证后移送区检察院和公安局, 4 12 ,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2012年我局在联合办案的同时,对城郊结合部违法用地行为及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再出重拳打击。 1 20 ,对富家桥镇大庙头村9组村民非法占用耕地面积110㎡所建房屋利用挖机强制拆除。 2012 4 1 ,对零陵驾校非法占有七里店灵峰村农用地9.84亩所办的训练场利用挖机强制拆除地上的训练设施及部分水泥路面。

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严厉的打击了违法用地犯罪行为,有效的遏制了新增违法用地的产生。

 

零陵区国土资源局

2012 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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