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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2888/2011-0079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为了进一步巩固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确保我省党代会、元旦、春节期间的矿区社会稳定,201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零陵区开展了今年以来第二次声势浩大的矿山集中整治月活动。这次集中整治月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回头看”,通过全面调查,整治非法采矿反弹,排查矿山安全隐患和查处污染环境现象。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从区国土资源、安监、环保、公安、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共抽调了120人,出动车辆53台次,对非法采矿反弹的矿山开展了集中整治,共填埋“独眼井”106口,其中非法采矿反弹的“独眼井”74口,废弃的“独眼井”32口,拆除工棚32间,捣毁非法采矿机械设备2台,切断和收缴供电线路10余千米,没收非法矿产品23吨,累计罚款7.5万元,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这次矿山集中整治是在今年4月全区开展大规模矿山集中整治月活动后的又一次集中行动。本次活动的主要特点:一是宣传有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了使集中整治行动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60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还组织宣传车到矿区集市流动宣传,邀请永州电视台跟踪采访报道,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二是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这次集中整治月活动是根据零陵区委、区政府的决定,由区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的。区国土资源局作为主要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落实矿山集中整治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从局相关股室和国土资源所抽调20人参与矿山集中整治行动,并优先保障工作经费和执法用车。在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期间,对全区所有矿山逐个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非法采矿反弹的矿点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当场制止,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50余份,并对非法采矿反弹的矿点进行了填埋和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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