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888/2011-0079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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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永州市蔡市镇老埠头村非法采锰案
一、基本情况
永州市冷水滩区蔡市镇老埠头村位于潇水和湘水交汇处,境内锰矿资源比较丰富。自2011年初开始,一些人在暴利驱使下,在老埠头村非法露天开采锰矿,乱采滥挖不仅严重破坏浪费国家资源,还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省国土资源执法总队获知上述情况后,派人进行了实地督查督办。冷水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二、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传讯非法开采矿主8人,刑事拘留2人,网上追逃1人。对失职渎职的党政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原蔡市镇副镇长张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老埠头村党支部书记伍松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冷水滩区仁湾中心国土所所长杨二生诫勉谈话;蔡市镇国土所所长邓跃林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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