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348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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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零陵区南津中路7号
负责人:毛晓平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46-6223860
电子邮箱地址:linglingquczj@163.com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息股、税政法规股)、人事股、预算股、乡镇(街道)财政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会保障股、金融股(投融资担保管理股)、农业农村股(扶贫工作办公室)、经济建设股、政府采购股、绩效管理股、综合股(区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会计股、国库股、财政监督股。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意见。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办法,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区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 ( 基金 ) 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 赠 )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全区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制订全区会计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考试。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指导乡、镇财政所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