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024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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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城管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制城区市容环卫、生活垃圾分类、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城市照明、城市道路、桥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挖掘市政道路,占用桥涵、照明、供气、给排水(含二次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监管工作
4.参与城区给排水、市政道路、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6.负责参与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审批和管理。
7.负责指导全区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工作。
8.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组织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9.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
10.负责城区占用城市公园、广场、人行道设置“城市家具”等的审批管理工作。
11.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构)筑物等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及沿街门店、广场等商业文化活动占道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渣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5.负责行使城区内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负责行使城区内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流动摊贩油烟污染、城市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7.负责行使城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场监督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8.负责行使城区内侵占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违法停放非机动车辆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9.负责行使城区内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0.负责行使城区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1.负责行使城区内给排水、二次供水、燃气热力、照明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22.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其他由市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具体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财务装备室)、政工室(督查室)、法制室、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照明管理办公室)、市政公用管理室、行政管理审批股、废弃物处置和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城市园林管理室);下设执法大队4个(南津渡执法大队、徐家井执法大队、七里店执法大队、朝阳执法大队)。下辖3个正股级事业单位(零陵区路灯管理所、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零陵区市政设施维护站)。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零陵区城管执法局本级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3个:零陵区路灯管理所、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零陵区市政设施维护站。本部门核定编制数298人,全额编制298人。实有人数316人,其中在职人员298人,退休人员18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全局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3617.55万元(含路灯管理所480万元的项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7.55万元(其中含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2.35万元,主要是单位根据财政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61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6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2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2.35万元,主要是单位根据财政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1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6万元,占0.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42.1万元,占12.2%;卫生健康支出113.9万元,占3.1%;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1.1%;城乡社区支出2824.29万元,占78.1%;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占5.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771.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46.44万元,是指机关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执法用车经费(8台工具车)16.63万元,主要用于8台工具车日常运行维护。
(2)数字化城市管理聘请人员的工资及费用4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聘请人员工资及数字城管运行维护。
(3)文明劝导员经费156.75万元,主要用于100名文明劝导员工资、社保费用及劳务外包服务费用。
(4)广告清洗经费7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牛皮癣清洗劳务费用。
(5)下水道综合养护车专项经费10.26万元,主要用于下水道综合养护车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6)污水治理专项经费3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四个污水提升泵站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7)非税工作经费27.2万元,主要用于非税征收工作及办公经费。
(8)路灯管理所运行经费43万元,主要用于4台车辆运行维护、3名工作人员工资及三险一金提标,仓库租赁、日常办公、报刊、办公网络、省照明协会会费等费用。
(9)智慧照明路灯维护经费437万元,主要用于智慧照明监控系统及设备租赁、技术人员工资、城区亮化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外包、路灯维修材料采购等费用。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
五、关于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安排支出。
六、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2.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6.57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基本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24.1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17.55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72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