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521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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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城管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简介
办公地址:零陵区潇水中路169号
负 责 人:赵勇
邮 编:425100
联系电话:0746-6222079
电子邮箱:llcgzfj@126.com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装备室)、政工室(督查室)、法制室、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照明管理办公室)、市政公用管理室、行政审批股、废弃物处置和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城市园林管理室)。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二)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区城市供水、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城市供水、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管工作,承担城区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参与城区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三)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全区生活垃圾统筹处理项目的规划、建设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审批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废弃物收运和处置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燃气热力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全区燃气热力经营市场,依法依规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照明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进行监管,参与城区城市照明工程(含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
(六)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承担零陵城区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市政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负责城区挖掘城市道路,占用桥涵、照明、供气、给排水(含二次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在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上建设(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的审批监管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监管工作。
(八)负责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心城区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不包含零陵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小游园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城区园林绿化工程(含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参与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附属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九)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指导监督工作。
(十)负责全区智慧城管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配合做好跨区域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