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025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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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关于对野外用火实行罚款和有奖举报的通告
零陵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对野外用火实行罚款和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零陵区正面临特级旱情和极高森林火险等级。为全面贯彻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规,经零陵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对我区范围内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罚款和有奖举报。
一、凡野外用火一律处以2000元/起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鼓励对野外用火行为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证人各项权利;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起举报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野外用火行为解释权归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四、举报电话:零陵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746-6226119。
永州市零陵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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