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0465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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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传统习俗,但由于居民住宅小区楼宇之间达不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距离,加之车辆停放密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也破坏市容,污染环境,损害身体健康。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向全辖区内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辖区内居民自觉遵守《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禁放区域,任何时间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做好表率,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遵规守法。
争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辖区内居民积极向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禁燃规定,争当志愿者,协助属地开展禁燃宣传,共同营造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争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全辖区内居民要充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周边区域和周边环境的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劝导或举报,形成全社会禁燃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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