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1102009/2024-00407 发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零陵区南津渡街道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06 17:21 来源: 南津渡街道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 【字体:   打印

零陵区南津渡街道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区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隐患要杜绝”的要求,全面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街道不发生较大以上的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清明节期间全街道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当日扑灭率100%,案件查处率100%。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一是街道各村(社区)直属单位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落实街道联点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地块,护林员实行全天日巡山责任制。二是各村(社区)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谁看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与村(社区)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村到户到人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把责任落实到地块、山头,切实做到地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二)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在交通要道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扫防火码、防火宣传站点,要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散发张贴《零陵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永州市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等宣传资料。村(社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有效载体,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零陵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永州市野外用火管理若干规定》;街道民政办要发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缅怀亲人。街道派出所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形成“人人自觉防火、个个关心防火、全民重视防火、全民依法用火”的良好局面。

(三)严控火源。各村(社区)、在清明期间要严格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一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监督管理,在重点林区、部位安排专人设立检查哨卡,检查哨卡要设置火源火种收集箱、建立入山登记台账、宣传小喇叭、灭火水桶及扑火器材,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检查,重点森林防火区禁止火种入山,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一般森林防火区,提倡带水祭祀,切实做到严防死守,并将设立检查哨卡位置上报街道农业农村组办公室。二是依法治火。各村(社区)、要加大控制野外用火的巡逻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见火就查,见火就罚,违规就抓。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火灾的侦破和查处,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种涉火案件的犯罪行为,民警配合各村(社区)临时检查哨卡蹲点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四)隐患排查。着眼因险施策,强化事前发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清明节前重点抓好可燃物清理工作,做到“五清”(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路边、清高压线路内可燃物),并实行“计划烧除”,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集中墓葬区、液化气站、林边加油站,以及通信塔、光伏发电、输配电线路杆塔等重点部位、重点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源头管控到位。二是切实加强林区内老幼病残、痴傻呆人群、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和“烧香扫墓”“烧山春耕”“烧草积肥”等群众的宣传教育和重点盯防,建立台账,明确包保责任人。

(五)强化火情处置。一要强化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和重要情况即时报告制度,确保领导靠前指挥、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无阻、工作衔接有序、火情应对高效。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在清明节前对森林消防应急队伍救援物资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关键时刻能用、够用、管用。三要前置救援力量。要加强扑火队伍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清明期间要严格落实扑火队伍靠前驻防,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督办。街道纪委监督室和街道农业农村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于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人员不在岗以及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同时将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加大责任追究。各村(社区)要切实把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凡在此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追责问责的意见》进行责任倒查,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在4月1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表》(4月1日至4月8日为值班安排时间段)、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队员名单以及重要路口执勤哨卡点报街道农业农村组办公室。4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总结报街道农业农村组办公室,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