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1102009/2022-00253 发文日期: 2022-09-23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告知书
2022-09-23 08:15 来源: 南津渡街道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 【字体:   打印

南津渡街道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森林防火工作的告知书

各位村民及父老乡亲:

近期持续高温、干旱、少雨,我街道森林火灾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做好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不准在林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开荒、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不准携带火种或易燃物进入林区,凡是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

、不准在林区乱丢弃火种火源

、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及森林防火设施;

六、不准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广大群众相互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746-6311749      

                                          南津渡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