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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1-00120 发文日期: 2021-03-04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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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
2021-03-04 11:46 来源: 南津渡街道 发布机构: 零陵区南津渡办事处 【字体:   打印

办公地址:零陵区南津渡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罗鹏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46-6311749

电子邮箱地址:njd6311749@163.com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

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一条  根据《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零陵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零发〔2019〕2号)和《关于设立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零编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南津渡街道为三类街道,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街道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强化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街道和农村社会稳定。

(五)负责本街道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动物防疫、交通运输、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及民政、体育、广电、文化旅游、民族宗教、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负责所辖行政村的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林业、水利等工作。

(六)负责本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卫生和健康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街道卫生和健康工作。

(八)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九)负责本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南津渡街道机关设以下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管理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网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来信,承办、督办、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等工作。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

负责制定经济社会事务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四条  南津渡街道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领导职数为9名,分别为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名,党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党政办主任1名,政协联工委主任、宣统委员1名,纪工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办事处副主任2名。

第五条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1名不变,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办事处及区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四)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是:

1.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街道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以及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扶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和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以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本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扶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期间,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永州市零陵区南津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区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7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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