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303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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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菱角塘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办公地址:永州市零陵区菱角塘镇金牛大道68号
负责人:唐根深
邮编:425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46-6561426
电子邮箱地址:LJTZ6561@163.com
工作日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贯彻执行本镇党代会和 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镇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强化本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信访工作, 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负责本镇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自然资源、乡村振兴、动植物防疫、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科技和工业信息、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及财政、民政、教育、
体育、广电、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六)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镇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
(七)负责本镇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教育、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等管理工作。
(八)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
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九)负责本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集中行使集镇管理和法律法规赋予、上级部门下放或委托下放的执法权。
(十一)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