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0287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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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富家桥镇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关于进一步明确零陵区静默管理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
一、静默管理期间,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静默区域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区、不出门、不上街、不到公共场所。严格按照所属社区(村)区域核酸检测要求,积极主动配合进行核酸采样,即采即回。
二、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值班值守人员、医务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
三、静默区内实行交通管制,除允许流动的人员(有出入证)、车辆(有通行证)外,其他人员、车辆禁止流动,出租车、长途客车停运,出零主要通道人员、车辆只进不出。
四、静默区内各类营业场所、商户暂停营业,保供企业可以按照要求营业配送生活物资,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公安、社区等对企业经营场所静默情况进行流动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临时性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五、静默管理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目前,城区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紧张恐慌,及时关注官方发布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零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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