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 > 业务工作 > 物价管理
索引号: 431102009/2020-00058 分类:  
发文机关: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0-03-02
名称: 关于公布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公布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
2020-03-02 14:55 来源: 发改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公布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

湘发改价费〔202051

各市州发改委、新闻出版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便于工作衔接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价格2019804号)经各有关出版单位申报后,重新核定了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现将价格目录予以重新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使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924号)下发的教辅材料目录之内

   二、各地应严格执行本通知下发的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三、本通知公布的价格为我省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最高指导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当地选用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但不得高于省核定的最高指导价。

    四、《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使用<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924号)未经核价的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各地征订范围不得进入学校进行销售并收取费用。

   五、各地应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3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相关规定坚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原则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

六、本通知2020年春季开学起执行各级发改部门、中小学校需在开学前将本学期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在政务网和校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

附件:湖南省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

                     2020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版权所有: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46-6332117(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