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共享电单车安全管理约谈会,约谈了该县两家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
会议组织学习了蓝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通报了蓝山县城区共享电单车经营中存在的骑行安全隐患等问题;指出了目前共享电单车管理上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下一步如何加强共享电单车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两家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存在问题,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最大限度减少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交通安全问题。
会议认为,城市共享电单车的安全管理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经营企业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运行,确保城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秩序良好。
会议要求,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要加强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学习,认真落实共享电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时刻绷紧安全驾驶、文明骑行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规范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完善人脸识别装置,禁止未成年人骑行;使用智能头盔,从源头防治不戴头盔问题。要搞好日常排查,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对存在头盔遗失、零部件破损、外观老旧等问题的车辆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车辆正常使用。要用好共享电单车监管平台,用科技手段高效率改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运维调度和人员力量,进一步规范车辆摆放,着力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亮丽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