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区、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湘残康字〔2023〕2号)和永州市残联《关于实施2023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永残联字〔202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章立制
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划拨项目资金,明确工作职责,报告工作情况。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健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建管并重,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7名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人均不低于8个月的机构康复训练服务(不低于56人·月)。
2.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类40户;统筹推进类6户。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充分认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提高知晓率,增加透明度,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扎实工作,讲求实效。要按照项目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前期的调查摸排,认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统筹协调,提高效益。帮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各定点服务机构为康复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以提高康复服务保障效益。
附件:
1.2023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蓝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蓝山县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湘残康字〔2023〕2号)和永州市残联《关于实施2023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永残联字〔2023〕3号)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2023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蓝山县残联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
下:
组长 :刘荣辉
副组长:成 剑 朱海英
成员 :刘定海 唐淑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定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7名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人均不低于8个月的机构康复训练服务(不低于56人·月)。
三、救助对象条件
1.救助条件。具有蓝山县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
2.救助对象。救助0-6岁残疾儿童。
四、时间安排
1-2月为安排部署阶段,12月31日前为实施阶段,11-12月
按照《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项目验收。
五、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
1.蓝山县残联依据永州市残联和省残联制定的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实事进度和质量,按照要求做好实事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估。
2.蓝山县残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抓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的申报、审批、退出和星级评定等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技术培训。负责本地任务的统计和资料上报定期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实事项目效果评估。加强实事项目社会宣传号召全社会关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3.蓝山县残联在政府领导下,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财政、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机松的管理,充分发挥镇、街道人民政府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象筛查评估和审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救助,确保救助资金到位和任务完成质量。
(二)康复训练服务体系
1.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家组。成立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家组,按照《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湘残康字[2021]17号)《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松管理指南》《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服务指南》(以下简称《规范通知》《管理指南》《服务指南》)指导定点机构规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参与实事项目实施验收,承担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2.康复训练机构由定点机构承接项目任务。定点机构对救助对象进行系统训练,定期评估总结,提高训练效果。
六、质量要求
1.人均康复训练时间≥8个月。
2.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3.家长/亲友培训率≥98%。
4.参加社会适应活动≥2次。
5.家长满意度≥98%。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蓝山县残联党组理事会加强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领导,把实事项目作为助推健康湖南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责任制,由理事长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康复股直接抓,保障人员力量和专项经费,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切实解决救助制度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定点机构的管理,确保规范服务和康复效果,加强项目宣传。高度重视定点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督查,在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的前提下,科学调度,完成实事项目任务。
(二)落实专项资金。残联切实履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主体责任,按照湖南省残联、民政厅、卫健委《关于转发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湘残联字[2022]1号)(以下简称《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纳入协议管理内容,并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康复专项资金监管,落实绩效管理规定,改进资金执行机制,加快资金分配、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或者“月付”“季付”“半年付”等方式及时向定点机构拨付资金,11月底前中央、省级资金执行进度分别不能低干80%要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规范事前审批、强化事中检查、抓好事后验收,严格资金拨付内控程序,建立健全服务验收制度,做到先验收后结算,严防重复救助、少训多补、虚占名额等违规情况发生:
(三)加强定点机构管理服务规范。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及退出机制的通知》(湘残康字[2019]25号)以及《协议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程序、条件办理康复机构定点准入、退出和日常管理,与定点康复机构签署并落实管理协议:定点机构要在机构醒目位置向残疾儿童家长公示服务内容、标准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同时要与残疾儿童家长签订协议。加强对定点机构的服务监督,确保按照《规范通知》《服务指南》设置的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开展训练服务;加强对康复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提升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以残疾儿童家庭为中心、以规范标准为根本开展服务,提高监护人满意度。
(四)落实救助制度。建立实事项目目标任务管理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月、季度、半年,健全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要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湘残联字〔2018]32号),坚持“应救尽救”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手术服务。
(五)保障训练时长。项目期内以参训人员训练累计时长为基数,按照任务人数人均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8个月标准验收。单个残疾儿童训练时长原则上一个年度周期内为10个月。如出现疫情导致线下停训,康复机构要采取手机视频和远程指导等方式推出多种在线训练、线上课程,扎实做好线上教育和康复指导工作,实现康复不间断,也可以采取调整假期、与家长沟通适当补训等措施保障训练时长和质量。
(六)加强宣传工作。重视实事项目宣传工作,宣传救助政策,更
加注重面向农村、手术训练衔接对象的宣传,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驻村乡村振兴工作组、专职委员的作用,采取发放宣传单、村村通广播、短信告知等适宜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本着“应救尽救”的原则,引导更多的对象申请救助。向残疾儿童家长做好线上训练的宣传解释工作,全面开展线上训练是适应疫情形势的需要,是一种正常的训练方式。定点机构要积极探索线上训练规律,力求线上训练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总结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模式,提升训练效果。
(七)按时上报信息。按照永州市残联的要求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填写《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进度表》,报市残联:从2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向市残联和蓝山县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执行力办公室上报进度表、花名册,6月底前上报实事项目中期工作小结,11月上旬上报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及图片(精选案例1例,图片4张)。异地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有关信息按要求由户籍所在地残联报送。在居住证办理地审核救助的残疾儿童有关信息由居住证办理地残联负责报送。
(八)开展评估督导。加强实事项目全过程管理,突出政策落实、标准落地、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将“实”的要求贯穿各个环节,将“好”的标准落到各个方面。加大实事项目督导力度,自主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擦亮项目品牌,凸显特色亮点。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监测。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定海
电话:0746-2214337
2023年蓝山县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项目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12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的通知》(湘残维字〔2023〕1号)和永州市残联《关于实施2023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永残联字〔2023〕3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任务
帮助4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通过项目实施,帮助他们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促进出行便利,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照护负担,增强自立精神,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残联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荣辉 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 成 剑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朱海英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成员: 郭江涛、谢爱国
无障碍改造工作由朱海英同志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由郭江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项目对象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二)原建档立卡和现低保、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边缘户等困难家庭;
(三)已按规定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四、资助标准
(一)户均5000元,中央、省级财政给予70%的资金补助,其余部分由蓝山县财政解决配套资金。
(二)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按照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12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的通知》(湘残维字〔2023〕1号》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并按照不低于每户30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用于筛查、档案管理、项目宣传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五、规范标准
省残联和湖南中土建筑装饰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五部位改造法 湖南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图示图例》,已印发作为我市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基本规范。《湖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南(2018年版)》不再适用。针对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改造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应予特别注意:(一)五部位通行流线应尽可能消除高差和平整,有必要对台阶进行坡化或者安装扶手处理。(二)对乘轮椅者或其他潜在轮椅使用者,五部位通行流线上的“门洞拓宽”为可以优先选择的改造内容,改造后的门洞宽度应至少能够保障使用者的顺畅通行。(三)护理床配备仅适用于长期卧床难起的残疾人,且需同步安装应急呼叫设施和床边安全扶手。(四)对残疾人本人完全没有做饭需求或使用厨房设施可能性的,不建议实施厨房部位改造。(五)对视力、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家庭仍在使用旱厕或者无厕的,应优先实施卫生间部位改造,同时做好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资源整合。在适用本基本规范时,应充分考虑房屋结构和残疾人及其家庭生活习惯的差异性,在便利残疾人的行动、起居、饮食、如厕、洗浴、安全、信息获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一户一方案”。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3月)
根据永州市残联的方案制定符合标准和切合实际的本地区实施方案,下达任务,组织培训,进行部署,并于3月15日前向永州市残联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项目宣传工作,增强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4-10月)
1施工前准备
①确定项目对象。项目地残联根据任务数量,在湖南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库中选择确定对象(填写附件3-1)。②审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前,根据党组(理事会)审定的“一户一方案”改造方案,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核定造价预算。党组(理事会)要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对业务部门提请审定的“一户一案”改造方案进行认真评估决定。③确定施工方式。根据地域特
点和改造规模,通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确定改造承接单位。
2.施工阶段
①按照改造方案施工。按照残联党组(理事会)审定的本地区实施方案和“一户一方案”单户改造方案,对照改造清单施工,并填写项目信息公开表(与验收表合二为一,格式见附件3-2),张贴于家改对象入户门口。②对照标准施工。对照五部位改造法规范标准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工艺、安全和无障碍规范标准落实。如遇实际情况与施工方案不符,施工主体应提前与项目地残联商定变更,形成变更书面清单。③按工期完工。科学制订施工计划,合理调度施工安排,结合城乡、室内外不同情况实施。④抓好质量监督。市、镇、街道残联和残疾人家庭要履行各自职责,对照改造方案和规范标准,逐户现场监督,确保质量合格达标。
3.验收阶段
①施工验收。包括工程量和工程质量两部分,逐项对标进行验收(含增减改造部位),填写验收表(格式见附件3-2)。不合格处进行整改后再验收。②施工资料移交。施工方要及时将整个项目预决算、改造方案、改造前后对比图片(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4M以上)等有关资料移交蓝山县级残联。县残联加强项目监督和指导,要经常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做好施工前“一户一方案”精准性指导、施工中质量及标准控制监督和施工后验收及资料填报等评价,确保质量完成任务。
(三)检查阶段(11-12月)
1.按照要求建立PPT电子档案(格式见附件3-3),同时填报统一格式的EXCEL花名册(见附件3-4)并将有关内容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数据库。2.于11月10日前向省残联报送本地区汇总后装订成册的整套(含项目总结报告、5户以上典型案例图片和附件3-4)档案资料1份。其中典型案例图片和附件3-4须同时报送电子档到永州市残联。3蓝山县残联采取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施工项目进行评估并按照统一要求,迎接省考核办的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联络员,切实将实事项目做好做实。
(二)提高绩效。树立绩效意识,以现有投入单户资金为前提,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居家生活行动难、洗浴难、做饭难等现实障碍问题,实现改造部位适配精准,单户资金分配合理、改造质量优良、整体改造绩效较高的目标。具体到户的资助标准根据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需求合理确定,但每户最低不得少于3000元。要高标准地建设示范乡镇,充分体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理念和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要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三)严明纪律。一是严禁弄虚作假,禁止将往年已经完成的充抵今年任务。二是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优亲厚友、收礼受贿、违规吃请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严格资金纪律,严禁违法违规处理资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江涛
联系方式:0746-221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