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民发〔2023〕20号
蓝山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蓝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湘民函〔2023〕6号)的通知精神,经局务会研究,报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蓝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山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
蓝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十四五”时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发〔2022〕45号)以及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湘民函〔2023〕6号),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居住条件、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通过环境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十四五”期间,我县共计要完成45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其中2023年,首先在塔峰镇各社区、塔峰镇舜源片区、楠市镇完成210户改造任务,以后逐年推广。
二、实施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中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五老”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干部)。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3.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5.重点优抚对象(以上对象统称困难老年人家庭)。
三、改造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适老化改造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按照自愿原则由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申请,结合家庭实际、施工时效等情况确定名额和改造顺序,着重实现“五老”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失能老年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
(二)坚持需求导向,标准适当。按照老年人家庭住宅状况和安全、实用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合适、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
(三)坚持有效评估,合理设计。根据老年人家庭的住宅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改造需求详细评估,做到一户一案;在助行、助力、助浴、防滑等方面设计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需要的改造方案。
(四)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在适老化改造申请、需求评估、方案确认、项目实施、验收审查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改造质量,确保改造项目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四、改造内容
根据省民政厅《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湘民发〔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卧室、如厕洗浴设备、配置手杖等老年人用品。
五、改造标准
补助标准为户均3000元,总户数210户。改造项目应符合湖南省地方标准《居家适老化改造基本规范》,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六、实施流程
整个改造项目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底子,8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并完工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亲属)填写《蓝山县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老年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残疾证、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户等证明。
(二)审核审批。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初审,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三)方案确认。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第三方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第三方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参与下,对符合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严格入户评估。按照“一户一案”要求,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提前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前要由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在《蓝山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上签字确认。(详见附件2),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报乡镇、县民政局审批。
(四)改造实施。第三方施工人员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每户改造方案、改造事项清单、改造前后图片(电子档),参与整理并及时报送《蓝山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电子档案(含对比照片)》、《蓝山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等,由采购人归档保管。
(五)验收审查。施工结束后,县民政局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第三方机构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附件: 1.蓝山县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2.蓝山县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
3.蓝山县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4.蓝山县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改造花名册
蓝山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1
老年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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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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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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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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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改造 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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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情况 |
□自有 □非自有 |
家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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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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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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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特征 |
1. 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高龄 o 失能 □残疾 2. 城乡低保对象:□高龄 o 失能 □留守 □空巢 □残疾 3.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4. □重点优抚对象 5. □其他对象:
在所选项后□内划“√”,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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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改造项目 |
基础类: □防滑处理(平方米),□高差处理(处),□平整硬化,□安装扶手,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副),□安装扶手(副),□配置淋浴椅(张), □手杖(副),□放走失装置(个) 可选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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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意见 |
初审人签字: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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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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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意见 |
审批人签字: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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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附件 2
蓝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需求评估确认表
老年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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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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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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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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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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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 |
(包括常住人数、子女情况、探视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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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情况 |
老年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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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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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轮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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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实施方案 |
改造项目 |
改造内容 |
改造数量 |
预计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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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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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
年年 |
月月 |
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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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签字: |
年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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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需求确认 |
本人(□是/□否)认同上述评估结果,同意按此改造实施方案进行施工改造, 愿意承担因施工改造产生的一切后果。 老年人(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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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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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盖章: 年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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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蓝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验收表
老年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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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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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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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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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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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改造项目 |
改造内容 |
改造数量 |
验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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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开工和 完成时间 |
年 |
月 |
日 |
至 |
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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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后对比照片 |
1.改造部位、新添置设施和设备都需有照片存档,可另附。2.设施和设备改造照片要突出前后 对比效果。3.所有照片需有文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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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
□合格 □不合格(改造实施单位需重新改造) 第三方组织验收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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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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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确认 |
本人(□是 □否 )认同上述施工改造结果,确认按评估结果完成施工改造,对改造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老年人(监护人)签字: 对进一步做好改造工作的建议: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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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意见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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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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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蓝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
身份特征 (填序号) |
主要改造内容 (填序号) |
改造资金 (元) |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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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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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备注:1.“身份特征”按序号填写(分散供养特困对象:①高龄②失能③残疾;城乡低保对象:④高龄⑤失能⑥留守⑦空巢⑧残疾;⑨重点优抚对象⑩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⑪其他对象),其中⑪其他对象须注明具体身份特征。2.“主要改造内容”按照《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中“项目名称”对应序号填写。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