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力从十二个方面发力,培育低空经济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措施》主要包括加大传统通航运营补贴、加大新型航空器运营支持力度、拓展应用场景、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招引低空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完善基础设施、支持低空监视系统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和生产应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汇聚低空经济专业人才等方面。
根据《措施》,湖南积极招引低空企业,对重大低空经济类先进制造业项目,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对商务部或我省确定的低空经济类、eVTOL及大中型无人机、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新质生产力产业链总部项目以外的标志性外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鼓励低空行业领军企业来湘设立企业(集团)总部,对“三类500强”企业来湘设立各类总部的,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实际贡献情况,最高奖励1000万元。
《措施》明确,我省鼓励运输机场增加通航功能,加快通用机场建设,符合条件的单个机场最多可获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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