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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司法局关于《蓝山县县直部门委托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 2023-12-21 11:50
  • 来源: 蓝山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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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该文件的主要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7号)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加快推动全县乡镇赋权工作,着力强化基层执法水平,提升执法监管整体合力,建立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制定该文件的主要问题: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划分县乡行政执法权限,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基层执法和服务效能,破解了上级职能部门‘管得了看不见’和乡镇‘看得见管不着’的执法瓶颈。

四、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委托程序,县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各乡镇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依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报县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建立委托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按有关程序做好委托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二是保障赋权平稳衔接,县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专人,对乡镇委托下放事项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好委托事项的业务培训、网络技术支持、业务账号设置、操作流程标准化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委托事项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落实落地。三是明晰双方权责关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执法职责,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重要案件线索移送,县级行政执法机构负责跨区域,社会影响重大,上级督办及移送案件的执法检查和依法查处,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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